为了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的联系,加强宏观指导,进一步发挥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中的积极作用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联系内容
1、师资队伍建设
指导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在师资队伍的层次、结构和数量,形成合理的师资梯队,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素质,为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。促进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制定计划,提高教师学历层次,尽快扩大硕士、博士生的比例,严格掌握师资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,适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。
2、学科建设
指导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加强现代化教学和科研手段的设施、设备建设,创造优越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环境,协助各系、院、所对外联系,加强学科建设工作。
3、强化管理工作。
指导各系、院、所制定规范的规章制度,促使认真贯彻落实,并做好检查、监督工作。
4、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。
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感的教育,要求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,而且要在政治上、学习上、生活上都要全面培养学生,增强其创新精神与动手能力。
5、积极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,关心教职工学习和工作状况,协调解决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、有关问题。
二、联系方式
参加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活动和个别访谈、参加座谈会等,涉及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重大改革等事情的会议一般都要参加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,会后要及时听取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的汇报。
三、几点要求
l、党政干部联系各系(中心)、所、室主要任务是沟通情况,并加强对系(中心)、所、室的指导。联系干部参加非自己所在系(中心)、所、室的活动时,没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,不得干预表决过程;
2、认真做好记录,填写《院党政干部联系活动记录表》;
3、及时与党政班子的交流所联系单位的工作和重要情况,保证全院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4、为便于党政干部与系(中心)、所、室保持深入联系,按照专业相同、工作性质相近的原则确定党政干部所联系的单位。